柬埔寨商標注冊和保護尚處在發(fā)展階段,目前1997年12月15日生效的(第368號公告)是關于商標注冊的惟一立法。柬埔寨未加入國際條約。柬埔寨不是馬德里議定書成員國,也不是馬德里協(xié)定成員國。國際注冊不可以指定柬埔寨。
柬埔寨商標注冊流程:
1、準備資料:商標委托書和商標確認表;
2、提交申請:核對信息無誤后,由雷鳥提交至國家商標局;
3、商標審核:國家商標局進行審查;
4、初審公告:商標審查通過后,進入公示期1—3個月;
5、下發(fā)證書:公示期通過后,商標局下發(fā)商標電子證書/紙質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