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今日頭條魚”這個名字是不是會覺得“今日頭條”開始賣魚了呢?
其實不是的。
“今日頭條魚”這個商標,是湖南永和食品有限公司(下稱永和食品)侵犯了北京字節(jié)跳動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字節(jié)跳動)旗下的馳名商標 “今日頭條”的商標使用權,將其用在了生產與銷售的一系列魚肉類食品的包裝上。
永和食品在其相關產品上,大量使用與字節(jié)跳動“今日頭條”相同或相近的“今日頭條”,“今日頭條魚”,“今日頭條小魚”等商標。這種行為是對馳名商標“今日頭條”的復制和模仿,足以誤導公眾使其混淆對“今日頭條系列魚肉”食品的來源。使字節(jié)跳動關于“今日頭條”商標的利益受到損害,構成了對該商標的侵權行為。
字節(jié)跳動一直都很注重保護商標權,在公司名還叫今日頭條的時候,就進行了關于字節(jié)跳動的商標布局。之后推出的抖音也是一樣,未上線時商標布局已經十分完善,概括了45個大類。即使字節(jié)跳動的商標權的保護已經很嚴密了,也不能阻止別有用心的人來蹭它的商標。
永和食品也不只是蹭了“今日頭條”商標,它還同時在蹭其他知名商標的“鴨里巴巴”,“QQ微脖”等產品,很明顯是想要搭有名氣有影響力的互聯網商標的便車推廣自己的產品,這是一種含有明顯惡意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商標作為產品和服務的標識,有著防止假冒偽劣等不正當競爭的作用,并且商標法對于商標的顯著性是有明確規(guī)定的。
字節(jié)跳動在2017年將永和公司以侵害商標權告上法庭,法庭肯定了字節(jié)跳動的合理訴求,永和公司不服提出上訴。在2021年7月這件事終于落下帷幕,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判決維持原判,永和公司被判賠付字節(jié)跳動經濟損失與合理費用134萬,之后永和公司將“今日頭條魚”改名為“今日頭魚”。
從字節(jié)跳動的維權中也不難看出,商標對于一個企業(yè)來說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喜歡的商標已經有人注冊我們可以選擇商標轉讓,合理合法的購買這個商標再投入使用,而不是選擇使用這種擦邊商標。遇到商標侵權的行為,我們要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由此可見,企業(yè)應該提高商標保護意識,落實商標保護工作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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